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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



录入时间:2014-11-17 11:53:20 来源:海博生物

①试验全过程应在近火焰处操作,动作要轻。

②标记

③使用接种环(针),灼烧灭菌。

④用吸管吸取供试液或培养液等,用橡胶乳头吸取。

⑤用过的玻璃器皿应立即放入消毒液缸(桶)内进行灭菌。

⑥用注射器吸取供试品或培养物时,注射器内应无空气,从密封容器内抽取液体时,应通过火焰注入无菌空气。

⑦在开启菌种管或其他供试品安瓿之前,应用碘伏溶液、碘酒棉球消毒容器。刻痕用的砂轮、锯刀也应消毒,截断时要防止污染,安瓿切口通过火焰灭菌。

⑧在接种霉菌、放线菌时,应在铺有浸过消毒液的湿纱布上操作,以防孢子散落传播。

⑨试验时使用的培养皿打开盖时开口朝向火焰,不得将盖放工作台上,拔出玻璃容器塞子时应用小指夹住塞子拔出,不得将塞子放在工作台上,以免造成污染。

⑩在实验过程中观察平板培养物时,一般不宜开盖观。如取菌落或菌苔涂片、染色,或做玻片凝集实验时,在近火焰处操作,平皿盖可适当开启(45°),开口朝向火焰,挑取菌落。

⑩在涂片、染色时.应使用夹子夹持载玻片,切勿用手直接拿载玻片,用过的玻载片和盖玻片应置消毒液中消毒后,洗刷清洁的器皿经消毒后再洗刷,放置固定处,备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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